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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不认账 电话督促促执结

近日,被执行人某公司在执行法官的多次督促下将拖欠申请执行人王某的钢材款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顺利高效执结。

2021年5月,某公司中标某工厂全自动立体发酵智能酿造车间技术改造工程。中标后,某公司采取内部承包的方式将该车间技术改造工程承包给李某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李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李某行政隶属某公司并接受该公司的管理。在该工程施工改造期间,李某从申请执行人王某处赊购钢材用于涉案工程,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共拖欠王某钢材款8万元。王某多次向某公司催要拖欠的钢材款,某公司认为不是公司行为,与己无关,拒不认账。经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某公司限期支付王某钢材款8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某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4年6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某公司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及时着手对该公司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当执行法官见某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立即电话联系上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向其阐明再不履行将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希望再宽限几天的时间,待公司回款后立即履行。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沟通,最终,该公司将全部执行款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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