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执行 温暖人心
近日,开封顺河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认真开展阳光执行活动,通过邀请申请人王某全程参与执行,努力保障王某的参与权与知情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王某诉李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向王某支付工程款58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于2023年11月申请强制执行。顺河法院通过邀请申请人王某参与本案的执行“四查”程序,使王某充分了解被执行人李某在金融、房地产管理部门无可供执行财产。最终,在法院的居中调解下,王某自愿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一次性向王某给付5000元,王某则放弃对剩余执行款及利息的执行。
下一步,顺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平、保公正,用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方式执行,努力实现执行案件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