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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暖心田

近日,开封顺河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和解一起长达7年之久的意外伤害纠纷执行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矛盾双方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7年原告王某、张某的女儿小王因意外伤害至死亡,原告诉至法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李某分别赔偿人民币105000元、55000元给原告,且两被告人互负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人均未履行其义务。2013年12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和张某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发现只有被执行人李某的联系电话,于是在了解案情后打电话给李某,得知李某愿意付清其应赔偿的55000元,但他坚决反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执行法官通过对两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据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周某在市区拥有面积较小的一套房产,执行法官依法迅速查封了被执行人周某的房屋,迫使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为被执行人明释法律,并动员申请人作出必要的妥协和让步,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第一期的赔偿义务。并对剩余部分做出了承诺,签订了分期还款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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