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快速兑现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意外伤害责任纠纷案,3万元案款当场兑现,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数天,真正实现“执行加速度”。
李某在为被执行人某公司提供劳务时不慎发生意外,因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便将该公司诉至顺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万元。判决生效后,公司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某向顺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对方电话均未接听,在调查该公司财产时发现,其银行账户虽然仅有8000余元,但每月都有固定的收支往来,初步判定该公司经营状况尚可,执行法官迅速将其银行账户冻结。果不其然,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希望法官尽快将其账户解冻,以免影响公司经营。
执行法官迅速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在耐心地释法明理及强大的执行威慑下,3万元案款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